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人社宣 财政宣)为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精神,稳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实现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3月底前已全部补发到位。
本次调整,采用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的方式,将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到每人每月190元,高于省定标准17元。在此基础上,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再倾斜5元。调整后人均增幅9.2%,惠及16.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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