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戴怡)为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市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持续加大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近日,一名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男子被开发区中队交警当场查处,其所驾驶车辆还涉嫌套牌,而且超载高达429%。
当天下午3时许,开发区中队民警张旭东在122省道和齐梁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河北D3开头的变型拖拉机存在超载行为,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起初,张旭东要求驾驶员兰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兰某只拿出一本C1驾驶证。随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兰某只持有C1驾驶证,并没有大型车辆驾驶资格。经核查,该车为营运的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1照,与准驾车型不符。此外,该车真实号牌为苏L7XXX0,悬挂的车牌为河北D3XXX0拖拉机号牌,涉嫌套牌;货车核定载质量是15860千克,超载68150千克,超载率达429%。
据兰某交代,他原来持有B2驾驶证,但由于一些原因,B2驾驶证降级为C1驾驶证。至于为什么还开大货车,则是因为工资更高,于是铤而走险。
最终,驾驶员兰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营运汽车、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三起严重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处以记30分、处罚9000元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和挂靠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避免问题车上路;加强对货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包括货车在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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