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玲)近日,家住中山路兰陵人民公寓的曹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她们一家长年在外地经商,今年春节积极响应号召“就地过年”,没有回丹阳过年。2月23日,她收到了一条“水费缴纳提醒”,内容为其家中水费欠费1374元,这让她十分纳闷。“家中没人,怎么会产生这么多水费?疫情期间的水费是否有减免政策?”曹女士希望记者帮忙咨询了解一下。
曹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一家人长年在宁波经商,只是偶尔回丹阳小住。今年因为疫情原因,一家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留在了宁波过年。2月23日,她的手机上收到一条“水费缴纳提醒”信息,告知其家中水费欠费1374元。“我们一家平时难得回去居住,一般水费都是十几元,今年春节期间家中无人居住,怎么会产生如此多的水费?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外,曹女士还表示,之前她在网上有看到过2020年疫情期间水电费有相关减免政策,那像她家中这样的情况,今年是否能享受该政策?
随后,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根据户号查询后表示,对于曹女士家的情况,她有所了解。原来早前,由于曹女士家中管道漏水影响到了楼下邻居,邻居一直无法联系到曹女士,于是报了警。民警联系了水务集团,维修人员到现场勘查后确认为表后漏水,由于曹女士不在家,所以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以及给邻居带来更大的影响,维修人员关闭了曹女士家的总水阀。
对于水费是否能减免这一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曹女士家的漏水点是在表后,按照集团相关管理规定,表前水管漏水,由水务集团负责;表后水管漏水,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丹政办发【2015】170号文件《关于建立丹阳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以年度用水量作为计算周期,进行水量计价。我市水价分为三级阶梯,第一阶梯为年度用水小于等于200立方米,执行3.00元/立方米价格;满200立方米后执行第二阶梯水价,即200立方米~290立方米(含290),到户价格为3.70元/立方米;超过290立方米的,执行5.90元/立方米价格。“曹女士家用水量为485立方米,按照阶梯水价收费标准,费用为2000余元,考虑到曹女士人在外地,无法及时发现用水异常情况,加上是漏水,并不是家中实际用掉的水,1374元的水费没有按照阶梯水价收费,而是大约按照3.00元/立方米来收取的。”该负责人表示,2020年疫情期间,为了帮扶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渡过难关,确实出台了减免政策,但今年并没有下发相关文件。
水务集团提醒广大市民,如长时间出门在外,应把表后的供水阀门关闭;出门前检查好水电设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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