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药店购药一“码”结算
我市242家定点药店全面启用“医保电子凭证”
本报讯(记者 丽萍 通讯员 史玉华)去药店买药忘带医保卡不用愁,只需拿出手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便可轻松完成医保支付……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从今年2月1日起,在全市242家定点药店启用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不用带医保卡,单凭手机就能展码结算。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的电子身份凭证,该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动态二维码展示,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那么,我市参保人如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呢?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自己的电子医保凭证:1.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江苏医保云”注册后申领。2.通过微信、支付宝申领;3.在丹阳农商银行手机银行上申领。
在开发区凤凰南路上的一家药店,记者看到药店支付柜台上放置了领取医保电子凭证的操作指示牌。根据操作流程指示,记者通过支付宝端口,经过识别认证后,一键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以前来药店买药必须带着医保卡才可使用卡内金额,否则就要自费支付。现在推行医保电子凭证支付后,即使忘带医保卡,也可通过智能手机用卡内金额购药,不仅买药更方便,操作起来也安全快捷。”正在购药的王女士熟练地点开支付宝“卡包”中的“医保电子凭证”,向店员出示凭证码进行扫码,实现了轻松购药。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电子凭证的展码、支付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脱卡就医购药的便捷服务。下一步,该局将积极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拓宽“医保电子凭证”的服务应用渠道,构建起全国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身份认证体系,推动医保公共服务品质和便利性改革,更加惠及全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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