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丹政规发[2010]9号),经社区初审,民政、房改复审,符合购置条件的申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监督电话:0511-86908609 86908610
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丹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核心提示: 根据《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丹政规发[2010]9号),经社区初审,民政、房改复审,符合购置条件的申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根据《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丹政规发[2010]9号),经社区初审,民政、房改复审,符合购置条件的申购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监督电话:0511-86908609 86908610
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丹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