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郡玉 通讯员 马英)昨日,记者从市经济发展局价格管理科了解到,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省范围内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自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电价标准,这已是2016年以来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连续5年下调电价。根据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2020年用电量计算,本次电价调整可为我市商户和企业减少约2.04亿元电费支出。
新的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51分。以电压1~10伏为例,调整后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销售电价为0.6414元/千瓦时,按2020年度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的全年用电量18.31亿千瓦时测算,此次电价下调,可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全年减少约933.81万元电费支出;大工业用电以电压1~10伏为例,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5分,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为0.6068元/千瓦时,按2020年度大工业用户全年用电量55.68亿千瓦时测算,此次电价下调,可为我市大工业用户全年减少约1.9488亿元电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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