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太吵楼下住户难忍

核心提示: “我实在是受不了了,两年多时间了,我和家人几乎就没睡过一个好觉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两年多时间了,我和家人几乎就没睡过一个好觉,再这样下去,不仅我们的身体会吃不消,人也会变得很抑郁!”18日上午,家住凤凰新村的杨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家楼上住户太过吵闹的问题,希望记者能够帮助协调解决,还她和家人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

今年52岁的杨女士于2018年年底搬到凤凰新村小区居住,原本新的居住环境让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但让她没想到的是,仅过了三四个月,楼上便不停地传来各种吵闹声。“有时候是很重的跺脚声,有时候是刺耳的搬桌子声……总之各种声音不断。”杨女士说,她曾多次上门提醒楼上住户小声些,但由于每次都被拒之门外,所以她也不清楚对方到底在屋内做些什么,“主要是楼上几乎全天都在发出噪音,这让我很郁闷。”

近两年来,长期存在的噪音让杨女士感到非常烦躁和郁闷,尤其她和爱人都从事餐饮行业,每天都回来得很晚,如果不能睡个好觉,那么第二天的工作状态便会大打折扣。“我上夜班时,经常需要到凌晨3点多才下班,回到家后,身体本就已经十分疲惫,但上床后依然能清楚地听见楼上不停地发出‘咚咚’声,那时候我都快崩溃了。”杨女士说,她的爱人最近因为身体不适,正在家休养,非常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所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忙协调此事。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凤凰新村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接到杨女士的反映后,他们已经多次上门进行走访调查,因掌握的情况与杨女士说的有出入,且杨女士手中并无录音等确凿证据,所以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对于杨女士反映的这一情况,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浩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查处。此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他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关于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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