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戴怡)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家属给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送来了一面“百姓敬佩警官慧眼克难破案”的锦旗,对办案民警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
事情还得从今年11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11月3日6时44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珥陵镇云林倪甸村附近的一条道路上,有人被撞受伤倒在路边,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接警后,市交警大队横塘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故地点位于云阳街道汉皇村周巷路段,并非珥陵镇云林倪甸村附近路段。当时一名行人受伤倒在地上,现场不见肇事车辆。随后,伤者被紧急送医救治,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该案被移送至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处理。
警情就是命令。事故处理中队受理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经勘查,事故现场仅遗留一些玻璃及塑料碎片,无其他痕迹或遗留物品,且无目击证人。经走访现场、调取监控,民警发现一辆载货三轮车具有重大嫌疑,遂将其列为重点排查对象。但案发当日,该三轮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躲避警方侦查,故意绕道行驶,最终行车轨迹消失在丹西公路和233国道交叉路口。
民警调取了该三轮车案发前几天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曾驶入高新区的一处建筑工地内。然而,民警多次走访摸排该工地,均未能获取有效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再次对肇事车辆案发前近一个月的轨迹进行排查时,发现10月28日该车装载货物进入工地,遂将照片出示给工地负责人让其确认。工地负责人在仔细查看后确定货物为电锯,并让木工工头辨认。木工工头仔细回想后,指出车辆驾驶人为钱某,民警随即在工地将钱某当场抓获。
经审查,肇事逃逸嫌疑人钱某对自己在11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警方提醒广大司机,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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