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境外入丹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快速蔓延,输入性风险不断增加,为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现就加强境外入丹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所有入境(包括港澳台地区)来丹人员在集中观察点实行14天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条件不允许的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二、由入境口岸自行来丹的,完成入境手续后应立即向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涉外联防联控专项指挥部报告,电话为:18852812345,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集中医学观察。
三、全体市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境外有客户、亲友、职工等需入丹的,或者境外人员自行来丹的,须提前48小时主动将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国家和地区、途经国家和地区、入丹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及班次等)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所有入境来丹人员按照“应采尽采”原则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入境时已进行核酸检测的,在隔离期满前一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村(社区)要全面摸排新近入境人员信息,鼓励居民主动向村(社区)、属地派出所提供新近入境人员线索。对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丹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