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的过错买单也是一次教育

核心提示: 记者了解到,类似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其实并不少见,而家长在善后问题上的做法也值得深思。

前段时间,福州两个“熊孩子”将一辆阿斯顿马丁豪车当作滑梯,并踩坏引擎盖,车主索赔25万元,家长却只愿意给3万元,此事引发市民热议——

为孩子的过错买单也是一次教育

网络漫画图

本报记者 马骏

不久前,福州的吴先生发现自己的阿斯顿马丁引擎盖有些变形,上面有几个小孩子的鞋印。调取监控查看后,吴先生发现,原来自己的爱车被两个孩子当成了滑梯。吴先生表示,这款车引擎盖是铝制的,一个引擎盖就值25万元,他觉得自己的损失得让两个孩子的家长赔偿。但孩子的家长不同意,表示只能给3万元,而且给3万元都嫌多,双方为此陷入纠纷。

记者了解到,类似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其实并不少见,而家长在善后问题上的做法也值得深思。

“毕竟还是个孩子,你一个成年人,难道能和孩子一般见识吗?”这样的话语往往出现在“熊孩子”犯错的现场。有时候,孩子家长会这样说,有时候,蒙受损失的一方甚至也会这样想。

市民刘女士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我记得当时是在一家餐饮店里,吃完饭后我正在涂口红补妆,突然被身后的一个孩子推了一把,口红就掉在地上摔断了。”刘女士说,“当时,孩子的家长向我道歉,提出要进行赔偿。我心想,反正也不是名牌口红,就婉拒了。”不过,刘女士表示,当时,那位家长并没有教育孩子,只是轻轻拍打了几下,“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一定是要教育一番的,不然孩子下次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市民秦先生也曾遇到过“熊孩子”。“和最近福州那件事差不多,也涉及到车。”秦先生说,当时,他购买的一辆新车被楼上邻居家孩子用钥匙划了。于是,秦先生便找到孩子家长讨说法,结果,孩子家长不仅没有教育孩子,反而指责秦先生小题大做,和孩子一般见识。“我记得,孩子的家长一开始说,让我找孩子要钱,他没钱。后来,他又‘甩锅’给小区的物业,说是物业没有看好车。争执了大半天,最后才勉强赔了200元钱。”秦先生说,“就这位邻居在处理这件事上的态度,我觉得对小孩子的影响并不好。”

对此,有受访市民认为,年龄不是孩子试错的成本,不懂事也不是放纵行为的理由。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和指引者,除了保护他们不受伤害,更应该引导他们成长,真正承担起教育的重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明辨是非的能力需逐渐养成,有时犯错是难免的。但犯错后父母的态度,在无形中会对孩子日后的行为产生影响。如果只是一味地放纵和宠溺,长此以往,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道德观念。孩子有时不知道行事的边界,也不理解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缺乏对规则的敬畏,而父母则需要树起规则的栏杆,告诉他们行为的界限,明确道德的底线,学会为自己的错误负责,而不是一直“无知无畏”。

还有市民认为,在一个家庭中,父母对于孩子,可以一直选择原谅和宽容,可是社会却不会,父母不管,自然有社会来管。希望这件事能够给“熊孩子”的父母上一课,也可以给所有孩子的父母一个提醒。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丁斌律师认为,孩子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家长难逃赔偿。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必须由其监护人承担。丁斌表示,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只有当其自身有财产时,才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且其财产不足以完全赔偿时,由其监护人补足不足部分。未成年人本身没有财产的,全部由监护人承担赔偿。并且,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损失,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就是说即使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没有过错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