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
浙江有个案子,原被告是101岁高龄的李大爷和照顾他的55岁保姆。去年,李大爷与张保姆登记结婚了,可是婚后不到一年时间,就闹到法院离婚。张保姆说:“照顾李大爷十年,一切都是因为爱情。”李大爷却说:“我从没被爱过,是被骗了!”
对于婚姻,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该是神圣而美好的,都应获得祝福。只是现实并非都如人们的愿景那般美好:有的老年人婚姻遭遇了子女的重重阻拦,有的则因为一方带有强烈的经济上的用意而陷入困境,也有老年人婚后双方家庭无法融入而生出诸多事端,让期望的晚年幸福婚姻生活变得不那么美好。
对于老年人而言,晚年结婚的初衷需要细细思量。若是因为爱情而起,不管年龄多大,这样的婚姻都值得勇敢去追。不过,若以爱情之名,抱以特定的经济目的而结婚,则应该警醒。首先,若一方想在经济上找个依靠,另一方则因独立生活能力差,想找个“保姆”型的老伴,这样的婚姻需要早打“预防针”。如此配对,婚后若能互相搀扶照顾,那也非不可以。只是,双方最好就婚后生活、财产等做出约定或协议,以免给今后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其次,若一方假借结婚之名骗取财物,则必须制止。这既要老年人自己提高警惕,认清真相,也需要法律的保护,避免有些老人最后落得人财两空。
对于老人的年轻子女,对老人的婚姻要多给些包容。老年人通过婚姻来实现互相照顾、排解生活的寂寞,是人之常情。而且,老人们的生活情感与精神上的孤独,也不一定是子女能给予的。老年人一生奋斗获取的财产,因为婚姻而作出合理的分配,作子女的也应给予理解,不要因为包藏私心而蛮横干涉老年父母的婚姻生活,最后闹得鸡犬不宁。至于老年人的冲动婚姻行为,子女适时地规劝也是必要的,以保护好老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社会层面而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的婚姻问题必将是个绕不开的话题。对此,既需要宽松的社会环境,对老年人的婚姻少些说三道四;社会管理机构也可多作些调查研究,从制度建设层面更加合理地保障老年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基于爱情而走到一起,还是互相照顾而结婚,老年人的婚姻都需要细细思量,多作沟通,培育感情,互谅互让,避免婚后危机,以获得更长久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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