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女子王某无意间找到了一条挣钱的“好路子”,发现通过卖银行卡,不要任何成本就能月挣2000元。可天下怎会有这等好事?10日,记者从警方获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已破获这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张某三人,当场查获涉嫌用于洗钱的银行卡数十张。
今年7月份,市民王某的邻居赵某对她说:“只要到银行用你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然后卖给我,我就付给你500元,无本经营,有多少我收多少。”王某见有这等好事,当即照办,孰不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活动就这样开始了。
此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获悉,有一张银行卡被大量用于网络赌博和诈骗洗钱走账。通过核查,民警发现这张银行卡的主人就是市民王某。
民警很快找到王某,得知涉案的银行卡并非她本人在使用。随后,王某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并称她共提供了8张银行卡给赵某,另外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号和银行卡U盾。其间,双方约定,每成功使用一张银行卡,可获利500元。这样,王某每月可轻松获得2000元。
办案民警立即依法传唤了赵某,但很快发现赵某只是中间人,这些银行卡已被快速转卖给张某。而据张某交代,这些卡也都被他转卖给云南的一个上家,其中每交易一次加价500元。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银行卡竟都被用于诈骗资金,或者是赌博进行走账,也就是用于违法犯罪洗钱用的,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王某、赵某、张某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警方正联系云南当地警方,积极抓捕张某的上家。
警方提醒,银行卡内包含许多不可泄露的个人信息,为防止自己的资金被骗,甚至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网络犯罪,办卡后切勿提供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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