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错了,现在很后悔……”
女子带儿子买菜竟“顺手牵羊”偷手机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家住某小区的一女子带着5岁幼儿去买菜,路过一居民楼楼下时,突然听到一阵电话铃声,顺着铃声发现了一部手机。可是,她没有选择报警或将手机上交物业,而是将手机关机,占为己有。9日,记者从延陵派出所了解到,接到失主报警后,该所民警根据监控视频,仅一个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抓获。
9月28日,家住某小区的市民黄某向延陵派出所报警,称当天上午他将电瓶车停放在自家楼下,一时疏忽将手机落在了车篓子内。约20分钟后,有人打电话找不到他,便拨打了他妻子的手机。接到电话后,黄某才意识到自己的手机落在电瓶车车篓子里了。可当他下楼去取手机时,发现手机已经不翼而飞。黄某称,这部手机是他今年3月份购买的,购买时的价格为3850元。
接到报警后,延陵派出所民警徐鹤斌带着辅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民警查看监控发现,当天上午,一女子将黄某放在电瓶车车篓内的手机盗走后,当即骑电动车出了小区,车上还载着一名小孩,特征非常明显。
就在回放监控视频时,徐鹤斌突然在实时监控中发现一名女子和盗窃手机的女子长得非常相似,车上也载着一名小孩,正骑车进入小区。于是,徐鹤斌立即追了出去,将该女子抓获。随后,民警将女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讯问,该女子姓蔡,和黄某住在同一个小区,对“顺手牵羊”偷走黄某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不该偷拿别人的手机,而且还当着5岁儿子的面,做了个‘坏榜样’。我知道错了,现在很后悔……”记者在延陵派出所见到蔡某时,她哭着说道。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平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果遇到丢失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另外,如果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必须归还失主,切勿贪小便宜占为己有,更不能将别人的物品“顺手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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