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丽萍)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副市长黄俊杰参加会议。
会上,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首先对新修订的《固废法》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除了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外,还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至500万元,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明显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为坚决遏制外县市向我市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势头,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废违法犯罪行为,我市从9月1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9月21日至10月底为整治阶段,将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强化督查调度,严格考核问责,坚决杜绝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事件在我市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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