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禁钓新规”长江丹阳段禁止垂钓

核心提示: 近日,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出台全国第一个“禁钓新规”,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渔期内垂钓;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本报讯 (通讯员 国强)近日,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出台全国第一个“禁钓新规”,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渔期内垂钓;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据悉,新《条例》实施后,渔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罚。在禁止垂钓区域垂钓,渔政执法人员将没收渔获物,并可以对垂钓者处200元罚款,这是最轻微的处罚。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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