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

核心提示: 根据省、镇江市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先后将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范围,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院、定药店、定医师。

本报讯 (记者 丽萍 通讯员 史玉华)根据省、镇江市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先后将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范围,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院、定药店、定医师。其中,32种特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70%、城乡居民医保是50%;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伊马替尼(昕维、格尼可、格列卫)、尼洛替尼(达希纳)三种特药报销比例略有不同,职工医保报75%、城乡居民报70%。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职工医保使用特药人数为371人,城乡居民医保使用人数520人,共发生医疗费用1689.2万元,其中医保支付1068.4万元。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确保了患者在医疗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治疗,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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