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当天业主被告知,物业费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当天的,一部分是之后一年的——
“1年零1天”的物业费从何而来?
本报讯(记者 马骏)6月30日,对市民刘浩(化名)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这一天,他在凤熹台小区购买的新房交付了。但让他纳闷的是,在缴纳物业费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有两部分,他得先把交房当天的物业费交了,再把之后一年的物业费交上。“物业费不都是按年缴纳吗?交1年零1天的物业费是怎么回事?”刘浩对此十分不解。
“合同上写得很清楚,物业费自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这一点我没有异议。”刘浩说,“但是,既然从交房之日算,不应该直接缴纳从今年6月30日至明年6月29日这为期一年的物业费吗?按照物业的做法,业主实际上是提早交了明年6月30日那天的物业费,虽说早交晚交都得交,但总让人觉得困惑。”刘浩表示,按照该小区物业的计算方法,一天的物业费也不过就是7.25元而已,但关键是物业这样的操作让他无法理解。
近日,记者与凤熹台小区物业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沟通。对于刘浩的疑问,物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该问题涉及到实交与预交两方面。“由于6月30日是6月的最后一天,所以当天的物业费算是实交,而从7月1日至明年的6月30日,这为期一年的物业费算是预交。”该负责人说,“比如说今天是7月8日,是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那7月份剩下的日子为一部分,从8月1日起至明年的7月31日为另一部分,业主需缴纳两部分的物业费,前者为实交,后者为预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并不是只有凤熹台小区采取这样的做法,希望业主能够理解。
不过,记者从万善上院、爱家·尚城等小区了解到,在新业主缴纳物业费的计算方式上,他们均是直接从交房之日算起,预收一年的物业费,并没有所谓的“两部分”。“这是国家规定的,物业公司最多只能预收一年的物业费。”某小区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物管办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正与相关部门在凤熹台小区处理其他问题,会就物业费一事询问物业负责人。“物业负责人解释说,他们这样收取物业费,是因为从月初计算比较好记。经过交流沟通后,物业方面表示会作出改变,将收取物业费的时间跨度改为从今年的6月30日到明年的6月29日,以避免让业主产生误解。”市物管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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