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丹检)如今,绝大多数司机已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当口诀铭记在心了,可对他人喝酒开车就显得有点麻木,有的还甚至将车借给喝过酒的人开,这同样也犯法。近日,市检察院依法对借车给喝酒兄弟开的钱某进行了追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钱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案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1月初的一天傍晚,住丹阳某地的钱某和朋友宋某相约一起吃晚饭。期间,两人还小酌了几两白酒,就着冬日夜色以酒谈心,好不惬意。2个多小时后,酒足饭饱的兄弟俩计划一起出门洗澡去。原想带上钱某一起骑自己摩托车去的宋某,在出门感受到寒夜刺骨的凉意后退缩了。正犹豫间,宋某瞅见钱某的汽车正停在不远处,还在驾校学车、尚无驾照的他“灵机一动”,提议开车带着钱某出去。彼时尚且清醒的钱某,曾一度以酒后开车违法劝阻兄弟。但在宋某“抓我不抓你,出了事我来负责”的保证下,迷糊的钱某便松了口,同意了兄弟的建议,并坐上了副驾驶。没想到,开出去没多久,就遇见了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鉴定,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事情到这本已可以划上结案句号,但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后认为,钱某明知朋友饮酒,仍将自己所有的机动车借给他人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故意犯罪,依法应当予以追加起诉。市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将钱某移送审查起诉,归案后的钱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喝酒+开车,本就是“送命题”,检察官提醒车主,既要时刻绷紧警戒弦,也要对他人酒后开车和借车开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别像钱某一样借出了车,却搭上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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