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今天是最后一天办理报废补贴

核心提示: 据悉,我市从本月初开始对禁区范围内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给予报废补贴,这项补贴政策将于7月1日起自动失效。

7月1日起,我市将对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进行查扣处理

本报讯(记者 丽萍 通讯员 许建彪) “我这电动三轮车是今年3月份刚买的,现在这个报废补贴款怎么算啊?”“师傅,别急,您先过来排队登记,这补贴标准我们是根据车辆实际使用状况,按价格部门认定结果进行补偿的。”“放心吧!政府回购肯定比外面市场回收更正规和划算。”……昨日上午,记者在西环路58号(原丹阳市中亚玻纤厂内)看到,这里人潮涌动,一辆接一辆的三轮或四轮电动助动车开进大院,前来办理报废补贴事项,院内空地已停放了数百辆上交车辆。

据悉,我市从本月初开始对禁区范围内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给予报废补贴,这项补贴政策将于7月1日起自动失效。对此,市公安部门提醒广大车主,抓住本月最后的“30日”这一天时间,及时主动将车辆上交至指定地点进行报废,可按规定得到报废补贴。逾期未上交报废以及在禁行区域外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由车主自行处置,我市交警部门将会持续对此类车辆违法上路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处罚。

据了解,此次“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综合治理整治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所有非法生产、销售、改装“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事非法客运、违法上道路行驶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及从业人员,从事非法客运、违法上道路行驶的“非标残疾人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及从业人员。

如何办理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回购报废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标准如何?现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6月30日前,禁行区域范围(122省道以北、齐梁路以西、北二环经迎宾路到银杏路以南、233国道以东围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内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车主主动将三、四轮车上交至西环路58号报废的,可按规定得到报废补贴。办理所需条件和准备材料主要包括禁区范围内的车主需携带购车原始发票(若没有原始发票,需提供税务部门补开发票)、车辆合格证、房产证(若没有房产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拟接受补贴的银行卡等。补贴标准是根据每辆车的车辆实际使用状况,按照价格部门价格认定结果进行补偿。

采访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办理报废补贴过程中还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和实际难题,希望在此借助本报给广大市民提个醒,以便大家知晓办理制度。比如,问题一:车主(老人)户口登记在禁区范围外,车主儿子住在禁区范围内,车主自称和儿子住在一起,购车发票是车主的名字,这种情况能否给车主办理报废补贴?答:这种情况根据规定是不予办理的。问题二:车主原居住地(禁区范围内)拆迁,现租房,这种情况如何办理?答:提供老的禁区内的房产证,若没有,需提供拆迁办的相关证明,经核实,可以办理。问题三:车主新买的房子在禁区内,只有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答:提供购房合同,经核实,可以办理。    

不办理会有什么后果?我市从什么时候路面开始查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如何查处?针对记者的问题,相关负责人直言,至6月30日,我市路面警力对发现的禁区内外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7月1日起,违反规定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被公安机关查扣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拍卖、拆除、报废处理。在禁行区域外查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处罚。该负责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周围的亲戚朋友传达此条消息,及时通知“非标三、四轮电动助动车(封闭式)”车主前往报废点进行补贴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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