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工作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市民政局从5月中旬开始,对全市未通过消防安全审验的养老机构开展了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工作。

拧紧“安全阀”守护“夕阳红”

我市开展养老机构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 裕隆 通讯员 王惠阳)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市民政局从5月中旬开始,对全市未通过消防安全审验的养老机构开展了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工作。

作为老年人集中生活的场所,养老机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死伤事故。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国共发生养老机构火灾22起。部分养老机构把杂物堆放在疏散通道内,同时堆放的可燃物品有可能被引燃,导致通道烟雾弥漫、引发明火造成更大的危险。老年人行动不便,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一旦遇到火灾,易造成较大伤亡,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根据前期的联合排查发现,我市各机构均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些房屋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结构简易,年久失修。特别是农村的小微机构还存在设施陈旧,未安装联动式烟感报警,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规范,安全指示牌和灭火器数量不足。民政局检查组还对各机构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消防规定,是否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采取具体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安全逃生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据了解,民政局通过招标确定了房屋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鉴定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实地排查、检测,形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设施检测意见书。截至当前,已完成对全市65家养老机构的安全鉴定工作。

下一步,民政局将对两项安全鉴定达标的机构,通过会议议定的方式进行登记备案。对鉴定结果不达标,但具备整改条件的机构,要求各镇(街道)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在8月31日前,所有机构整改到位,通过两个安全验收,隐患清零。对鉴定结果不达标,同时也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求各镇(街道)做好养老机构的搬迁、关停及老人的安置工作。

责任编辑:王渊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