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起底”排查暨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包括房屋有没有属于老旧危房,生产经营场所电气线路有没有私拉乱接,生产设备有没有符合安全要求,人员有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特种操作人员有没有持证上岗操作,有没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存储的企业。
3、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4、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5、有没有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6、生产经营场所、门面、住宅有没有存在违法违规存储、使用危化品等问题。
三、截止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
四、奖励实施
1、对群众实名举报的非法生产经营场所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范围的,属首次上报的举报信息,予以每条800元给予奖励。
2、一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只对最先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3、举报人应当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个人身份证到云阳街道安监办办理领取奖金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发现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对举报人情况予以保密。
2、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云阳街道安监办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511-86522359
丹阳市云阳街道安监办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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