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恶意逃废债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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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阳银球针纺服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骏浩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银灯因恶意逃废债务涉嫌重大犯罪,由丹阳市公安局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6月12日,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骗取贷款罪,对王银灯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江苏北吉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澳墅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丹阳市天合精锻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万国骅因恶意逃废债务涉嫌重大犯罪,由丹阳市公安局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6月12日,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骗取贷款罪,对万国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3.江苏凯越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丹阳市凯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明华因恶意逃废债务涉嫌重大犯罪,由丹阳市公安局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6月12日,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骗取贷款罪,对姚明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丹阳检察在线)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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