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出现一个月“断缴”是何因?
原是总公司在南京开户缴纳,可自行在丹阳补缴
本报讯(记者 陈晓玲)近日,市民黄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今年3月份他从原公司辞职,4月份新就职的公司称通过南京总公司帮其缴纳了养老和医疗保险。5月份,他又换了一份工作,当公司要帮其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时,发现他的医疗保险处于断保状态。这让他有些懵了,是之前的公司没有帮其缴纳?还是需要去南京办理转移手续?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希望记者帮忙咨询一下。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原来的公司工作已有十余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一直到3月份仍未复工,每个月只是发基本的生活费用,让他根本无力负担家中的房贷。于是,他于3月底提出了辞职,并于4月份就职了新公司。新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总公司在南京,试用期只需要三天,之后就办理了正式入职。不过,入职后的工作岗位与当初说定的岗位不符,在工作满一个月后,黄先生提出了辞职。
辞职后,黄先生陆续面试了多家公司,于5月中旬再次成功入职一家公司,但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财务发现其医保只缴纳到3月份,4月份是断缴的。“我当时以为是之前的公司没有帮我缴纳,就问了之前公司负责的工作人员,她说4月份确实已通过南京总公司缴纳了,应该是在南京医保部门直接开户缴纳的,至于其他情况她并不清楚,让我去南京总公司询问。”这让黄先生有些懵,“我没有办理过丹阳医保转移出去的手续,那也就是说很可能是在南京医保部门直接开户重新缴纳的,那我现在是不是还需要自己去南京查询,然后再办理转移回丹阳的手续?转回来后可以和原先的医保账户合并起来吗?我是不是也可以不管南京缴纳的医保,自行自费重新补缴呢?”
带着黄先生的疑问,记者与医保中心取得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若要将南京重新开户缴纳的医保转移回来,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至南京医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然后至我市医保部门办理合并。对于是否可以在丹阳直接自行补缴断缴的医保费用,该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是可以的,但不能保证以后是否会因此出现账号异常等问题。
得到这样的回复后,黄先生决定自行补缴4月份的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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