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将接受“体检”
存在五种情形、未达到“十一个”标准将被撤销称号
本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郸思轩)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即将启动10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复核工作,这是自2015年《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开展的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要求最严的一次复核。
村(居)级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历届村(居)级组织成员有涉黑涉恶或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因纠纷处理不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据悉,此次复核中,如发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存在以上5种情形将直接撤销称号。同时,此次复核提升了“省级示范”标准,要求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应在日常管理中不断提档升级,如不能达到“十一个”标准,也将被撤销称号,即建立一个好支部;有一套完善有效的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有一张清晰明了的小微权力清单;有一个管用的村(居)民说事平台;规范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配备村(社区)法律顾问,并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建一个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并定期开展活动,法治宣传栏每月更新内容;有一张好人榜;每户有一条家规家训;组织一年一次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村(居)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量近两年逐步下降。
“这是自办法颁布实施5年以来开展的要求最严的一次复核。”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复核对所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和刻意培养的“盆景”,打破荣誉“终身制”,确保保留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示范带头引领作用,提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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