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00多户企业或将被列入“黑名单”
市管局提醒:相关企业务必于6月底前补报年报及公示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丹慧)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今年有900多户企业因未及时进行年报公示,可能会在今年7月初被列入“黑名单”。
据悉,此次公布的“黑名单”是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每年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那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会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我市包括市管局在内的17家单位已经联合签署了《对被列入工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黑名单”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并且在融资授信、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相关荣誉评定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将被列入“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黑名单”,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移出。
本报在今日第5版,对即将在今年7月初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示提醒。被公示企业须在今年6月底前,登陆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https://www.jsgsj.gov.cn:58888),补报年报及公示,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申请信用修复,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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