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还在保质期内却出现了霉斑

核心提示: 5月1日晚,市民黄先生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从我市怡可便利中山路店购买了蛋糕。在与儿子分别吃了几口之后,黄先生对蛋糕的口味产生怀疑,于是通过微信向商家反映了这一情况。

蛋糕还在保质期内却出现了霉斑

商家:会按规定进行赔偿,但不承担责任;律师:商家理应承担责任,然后再向供应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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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发霉的蛋糕。

左下图为包装袋上注明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本报讯(记者 马骏)“起初我以为这些黑色的斑点是这款蛋糕上的佐料,吃了几口觉得有些不对劲,仔细一看才发现竟然是霉斑。”5月1日晚,市民黄先生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从我市怡可便利中山路店购买了蛋糕。在与儿子分别吃了几口之后,黄先生对蛋糕的口味产生怀疑,于是通过微信向商家反映了这一情况。随后,经商家店员确认,该蛋糕已经发霉。

据黄先生介绍,当晚,他从怡可便利中山路店购买了饮料和蛋糕。在所购的一款“绵蛋糕”上,黄先生看到了明显的黑色斑点。“包装袋是透明的,所以刚拿到手时我就清楚地看到了这些斑点。”不过,黄先生并没有在第一时间作出正确判断,“原因很简单,现在很多糕点、面包上都会添加像巧克力、肉松沫这类的佐料,算是一种特色吧。”黄先生告诉记者,该蛋糕是他买给还在上幼儿园的儿子吃的,孩子吃了几口后觉得不好吃,便递到了他的手里。“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以为是儿子比较挑剔,不喜欢吃这款蛋糕。”黄先生表示,毕竟是花十几元买来的蛋糕,就这么扔了未免太浪费了,于是他便吃了起来,但吃了几口却发现这款蛋糕的味道很怪,那些黑色斑点并非佐料,更像是霉斑。“我之前去那家便利店消费过,当时有添加店员为微信好友,所以我便拍了蛋糕的照片发给对方,询问情况。”黄先生说,约莫十分钟后,他收到了店员的回复,说蛋糕应该是发霉了,并表示会把蛋糕钱退给黄先生。

得知自己买到的是发霉蛋糕后,黄先生十分气愤,对于商家的处理方法,他更是无法接受。“这个蛋糕不仅我吃了,我的孩子也吃了,接下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而商家仅打算把蛋糕钱退给我就完事了,这未免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记者从黄先生提供的他与商家店员的微信聊天截图中了解到,店员对于产品质量问题表现得较为坦诚,在赔偿事宜上,店员表示,最多只能按照十倍价格赔偿,即赔偿120元。在责任问题上,店员则认为,该店与黄先生均为受害者,责任应由蛋糕的生产厂家承担。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通过商家获得了厂家的联系方式,但多次联系皆无人接听。“我对这件事有很大疑惑,便利店说他们也是受害者,但是这款蛋糕是透明包装的,难道店员平时不查验吗?另外,这款蛋糕的外包装上清楚地注明了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保质期为60天,也就是说,这款蛋糕目前仍在保质期内,按理说不该出现发霉的情况。这让我不禁怀疑,是不是厂家或者便利店修改了生产日期,欺骗消费者呢?”黄先生说道。

对此,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浩律师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便利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表示,黄先生作为消费者,是跟便利店发生的业务来往,建立的消费合同关系,因此,首先应该是便利店承担责任。而便利店在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蛋糕的供应商进行追偿。消费者购买到发霉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对于黄先生质疑生产日期遭修改一事,张志浩律师表示,如若商家篡改生产日期,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需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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