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截止时间的通告

核心提示: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续保缴费和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即将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续保缴费和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即将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0年4月30日

二、缴费方式

1.银行网点缴费: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丹阳市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

2.线上缴费:职工医保——通过支付宝关注“丹阳医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关注“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并下载认证小程序缴费。

三、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

在职人员缴费金额为4781.76元/年;

退休人员缴费金额为84元/年。

2.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个人缴费3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周岁及以下675元,41-50周岁750元,男51-60、女51-55周岁825元,男60、女55周岁以上975元。

四、其他

1.2020年新参保人员到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

2.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业务逾期不再办理,当年度不享受医保待遇。下年度续保时,须一次性补缴中断期间的医保费(含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

3.职工医保逾期缴费作断保处理,断保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自续保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咨询电话:税务部门86911055  医保部门86520341

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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