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陈方)去年刚刚提取账户中的部分公积金用于归还商业贷款,今年又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日前,市公积金中心遇到了这样一起自相矛盾的事件,经深入核查发现了当事人伪造材料的事实,并依法对其采取了惩戒措施。
当事人孙某户籍外地,是我市某连锁物业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近几年都在丹阳上班。去年初,孙某拿着一叠镇江某银行的商业贷款合同材料来到市公积金中心,声称要提取账户中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自己的商业贷款资金。由于其提供资料较为全面,市公积金中心批准了他的申请,为其提取了6万元公积金。孰料,今年3月份,孙某再次来到公积金中心,准备办理无房提取的业务手续。
去年刚提取资金还房贷,今年又无房提取,这一矛盾行为十分可疑。为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门向孙某去年提供材料中的镇江某银行进行了核实,结果对方回复说孙某在他们银行根本没有贷款记录、那些贷款材料纯属伪造。至此,孙某才供认不讳,说他去年提供的贷款合同材料是花钱请某中介机构伪造的,自己急着用钱才过来提取公积金资金。
针对这一违法提取行为,市公积金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孙某归还去年提取的6万元资金,同时将其列入了公积金中心的黑名单,禁止其2年内提取公积金资金;如果孙某不返还6万元,公积金中心将在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5年内提取公积金资金。
对于近年来层出不穷的违规提取事件,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公积金审核手段升级,可通过省住建厅的电子化大数据后台统一查询,促使事后倒查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另外,当前市民可以通过丹阳公积金公众号在线预约办理柜台业务,每天预约名额为30个,从而实现现场优先办理、即办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