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土地流转农户吃上“定心丸”
我市首单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落地
本报讯(记者 须俊 实习记者 周洁 通讯员 王庭)“这是让我们土地承租人开心、流出方安心的大好事,如今,我再也不用为交纳土地租金犯愁了!”昨日,在高新区天元村,刚结束小麦赤霉病防治工作的种粮大户夏登云掏出一份《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有了这份保险,他就能将6万多元的土地租金延缓到当年的年底再交,延交的租金可以用于生产投入,这种好事还是第一次遇到。据市委农办综合科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承担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试点以来签订的镇江市首张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保单,标志着我市成功引入由镇江人保商业保险机制参与的土地流转风险管理。
近年来,我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面积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占二轮承包面积的60%以上。但一些承租户因自然灾害、经营不善等原因而付不出租金,甚至撂荒跑路的违约事件也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不得已之下,一些土地流出方的村组在签订流转合同时,要求土地流入方一次性预付下一年甚至后两年的租金,大大增加了流入方种粮大户的资金压力。
为了解决这种“两难”问题,去年9月份,我市以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点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制定了《丹阳市构建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健全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解决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过程中因土地流入方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租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首张土地经营权流转租金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于3月18日签订,由镇江人保为天元村集体109亩流转给夏登云的土地提供67580元的租金支付履约保障,保费为土地租金的3%,由土地流转双方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贴。”高新区农经站站长包建琴告诉记者,流入方一旦在保险期内违约,将由保险公司赔偿流出方的租金损失,这样一来,村里的土地流转就能解除后顾之忧了,从而达到流入流出双方风险双控的良好效果。
市委农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在推进试点的同时,还将加强承包土地流转准入审查,着力防范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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