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蒋红军)连日来,市场监管局对全市液化气站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涉及气瓶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气瓶充装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9日中午,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和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吕城镇华琴液化气服务站。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装满气瓶的卡车已经完成充装,便立即上前仔细检查气瓶护罩处的生产日期钢印和相关安全标示,核对是否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瓶。经检查,卡车共装有40个气瓶,其中有5个气瓶未按期检验为过期瓶,还有一个为2005年生产、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报废瓶。
据了解,液化气瓶的使用年限仅8年(若通过质量安全检验合格,可再延长4年),同时按照要求液化气钢瓶每4年需进行一次检测,如果超期“服役”,钢瓶的瓶壁会变薄,所能承受的压力将减小,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在遇到明火、静电时,容易爆炸伤人。随后,对于该气站给过期未检测的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充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罚款和警告,提醒气站工作人员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因小失大。
10日上午,市场监管局各分局还对辖区内的液化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此次突击检查重点查看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气瓶充装前充装后有无检查记录;充装数据有无及时上传;有无使用无扫码的充装枪;有无充装过期瓶、报废瓶、无码瓶,严厉打击了涉及气瓶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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