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提醒:报废车辆各项性能难以保证,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图为已经报废的小轿车。
通讯员 许建彪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许建彪)当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到达使用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然而,有个别司机总是心存侥幸,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3月25日,市交警大队市区中队民警就查获了驾驶一辆报废小轿车上路的胆大司机。
3月中旬以来,市交警大队市区中队副中队长李国才在连续关注布控系统预警时,发现辖区内有一辆苏D牌照的报废轿车,多次经过振兴路与丹金路路口,虽经布控仍多次扑空。
3月25日上午9时,李国才在执勤中,再次发现该车运行轨迹,遂立即带队前往查获。
经认真搜查,民警终于在振兴路附近某饲料厂内找到了该报废车辆。目前,该报废车已被扣至市区中队,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此进行处理。
民警介绍,报废车辆的各项性能都难以保证,尤其是刹车制动性能,如果出现问题,将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由于报废车无法入保险,因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有可能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司机,如果自己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将车辆进行报废,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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