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部分赃物。记者 王国禹 摄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虞瑜方)凌晨时分,专门选择停在路边且未上锁的轿车,顺手拉开盗窃车内物品,大到名贵手表,小到湿巾,都无一遗漏。3月24日,新桥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及走访调查,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成功抓获。让民警感到惊讶的是,高某对车内物品见啥偷啥,家中的赃物品种繁多,差不多可以开一家小超市了。
3月16日上午,新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新桥红江小区路边轿车内的物品被盗。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调查。在现场,民警勘查发现,被盗车辆玻璃完好无损,车内丢失6000元现金以及一部华为手机等物品。
经调取现场周边监控,一名男子很快进入办案民警的侦查视线。从监控视频上,办案民警看到,当天凌晨2时许,一名男子戴着鸭舌帽,骑着自行车来到红江小区路边,在停放的一排小轿车旁,他停好自行车,并从自行车上拿了两只蛇皮袋,上前一一尝试着拉车门。随后,他发现一辆轿车车门未锁,便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将车内洗劫一空。
经过几天时间的调查和追踪,办案民警终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并通过守候伏击,于3月24日凌晨在新桥某小区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徐州邳州人,今年58岁,暂住在新桥,具有犯罪前科,曾于2011年因盗窃罪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审讯中,高某对其顺手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18年年底至今年3月中旬,他先后骑自行车窜至丹北镇新桥、后巷以及界牌镇等地,采用随手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物品,作案数十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
采访时,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担心案发,犯罪嫌疑人高某对这些偷来的东西不敢卖,都存放在自己的卧室内。盗窃所得的赃物,品种繁多,大到名表、名酒、名烟等贵重物品,小到不值钱的湿巾,都可以开一家小超市了。
“由于不少受害人车内物品被盗后并未报案,所以本案追回的大部分赃物均无明确失主,希望失主及时和新桥派出所联系,尽快认领被盗物品。”采访中,办案民警说道。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停放车辆不可掉以轻心,及时上锁,尽量不要把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在车内,下车时随身携带,不给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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