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国水 小寅)从现在开始,我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通过网络和现场等多渠道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公积金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
此次公积金“缓缴降比”针对的是全市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延迟复工或出现效益下降的企业。企业缓缴公积金期限自申请审批通过当月开始计算,缓缴期最长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批后的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正常连续缴存。企业申请缓缴期间,因企业缓缴导致职工个人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据悉,公积金单位网厅的注册用户企业可通过证书登录镇江市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疫情防控缓缴降比”模块,根据申请项目上传材料;非公积金单位网厅注册用户企业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首页“疫情防控缓缴降比”模块,根据提示上传材料。此外,企业还可通过邮寄和现场预约的方式送达要件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审核之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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