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局致全市师生、家长、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核心提示: 特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师生、家长、群众提出以下倡议和要求:

全市师生、各位家长、群众朋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落实省、市人民政府会议及教育部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师生、家长、群众提出以下倡议和要求:

学生、家长方面

1.不带孩子到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超市、影院等活动;不带孩子参加宴会、联欢等聚集性活动;不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活动,不带孩子外出旅游;尽可能减少与外省回乡人员接触。

2.确需外出,不在人群密集和封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外出务必落实相关防护措施:出门戴口罩,不要不习惯;回家勤洗手,不要怕麻烦。

3.养成良好的习惯:居室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加强室内体育锻炼;不接触野生动物和禽类。

4.如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戴上口罩,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5.要督促孩子尽量留在家中,认真完成寒假作业,收看有益身心的电视节目;提倡运用丹阳教育信息网、江苏有线“名师空中课堂”、“学习强国”APP等免费线上资源开展巩固性、拓展性、研究性学习。

学校、教师方面

1.从即日起,启动丹阳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市所有学校实行进出校园严格管控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出校门;至疫情解除前,学校取消一切校外集体活动和校际间交流活动,确有必要举行的校内大型集体活动(仅限本校师生参加的)须做好应急预案和报批备案,并做好舆情监控。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校(园)长、书记时刻处于待命状态,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各校值班人员要加强食堂、公共卫生区域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3.开学前一周,要对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各校卫生室要储备必备的药品、体温计、值日教师用口罩等物资。

4.根据校历安排,全市各学校统一于2月9日(正月十六)上午到校报到,自报到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前每日须严格实施晨检和入校体温检测,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提前到校。

5.外地籍教师及学生,请在开学前一个星期回丹阳,确认没有相应症状之后,方可入校教学、上课;来自湖北的外来务工子女须在我市居住地居家观察14天后方可入学,在此期间由任课教师布置学习任务并进行网上批阅辅导。

6.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各校班主任每日要通过微信或QQ群,动态了解学生在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报告校(园)长,校(园)长汇总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对有发热症状的学生,须治愈后方可入学。

7.开学后,各校要督促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8.再次重申我市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教师也不得开展友情辅导。

校外培训机构、群众方面

1.自即日起至学校开学前,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艺术类)均停止办学,已拟定的课程可调度到学校开学后进行或允许家长退费。

2.各校外培训机构须做好教室消毒和学生体温检测工作,不得接受发热学生参加培训。

3.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同意,请广大社会群众、家长不要进入校园(含校外培训机构)。

全市师生、各位家长、群众朋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大局前,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恭祝大家新春大吉、阖家安康!

丹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汤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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