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产“活”起来农民创业有底气

核心提示: 珥陵镇护国村张阿七大力发展茨菇栽培,种植面积达120亩,成为当地特色高效农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市也能抵押贷款了

土地资产“活”起来 农民创业有底气

本报记者 须俊 见习记者 周洁 通讯员 尹培俊

珥陵镇护国村张阿七大力发展茨菇栽培,种植面积达120亩,成为当地特色高效农业。图为茨菇采挖现场。

记者 萧也平 摄

“从申请办理到10万元贷款到位,仅花了一个礼拜时间”,近日,拿到我市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种田大户张伟开心地告诉记者,这次贷款流程非常顺利,从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办理到农商银行的信用审核及款项到账,不仅办理手续简单,过程便捷,中间还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真是我们农业生产者的福音啊!”

今年31岁的张伟,是丹阳高新区花园村的一位家庭农场主,也是当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中专毕业后,他原本在城里开店,2013年当看到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各种优惠鼓励政策,再加上父亲又是多年老农,于是他决定回家种地,从此走上了农业规模化种植之路,并组建了瑞田农机专业合作社。如今,张伟的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已将花园村及周边的农田全部承包下来实施规模化经营,整个粮食经营面积已达1000多亩。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周转资金不足也成了他发展的拦路虎。”张伟说,以前由于农地、农机、农村房屋银行统统不接受,他常常为贷款缺少抵押物而犯愁。现在好了,他用新承包的243.6亩土地流转经营权办理抵押,就能及时拿到贷款了。“这笔款项将用于农业生产机具的购买,款项使用期为三年,每年需有一次还款行为,只需通过农商银行的手机银行APP将资金打到卡上,需要时再取用即可,操作起来非常方便。”

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由市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联合推出的金融扶农办法。该贷款业务以依法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在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借款人以相关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丹阳作为全省试点县市,到目前,共有3笔共计20多万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丹阳农商银行成功发放,标志着该项贷款业务在我市正式落地。

据该中心副主任殷兆龙介绍,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对象是通过在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依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贷款申请人凭土地流转合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及本组织基本资料(或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银行取得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后发放贷款。一般情况下,该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在一周内就能完成。

延陵镇宝林村大杨庄的农业生产大户方建中,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受益者。1月15日,他未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却办成了一笔高达10万元的贷款。原来,方建中在农商银行申请贷款时,工作人员了解到他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是向他推介了我市新推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方建中便直接委托银行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很快就顺利获得了10万元的抵押贷款。“相比于以往贷款担保难找,融资受阻的窘境,这项贷款业务简直就是‘刚想瞌睡就有人递了枕头’,有效缓解了我的资金需求,我创业更有底气了!”方建中乐呵呵地说道。

“当前我市农业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农村资金需求旺盛,但受农村抵押物不足、农户与银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农村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已成常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表示,农地抵押贷款的推进,不仅丰富了农村抵押担保方式、盘活了农村有效资产,而且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促进“三农”发展和农民增收,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开展此项贷款业务的银行是丹阳农商银行,未来我市四大行也将陆续跟进,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创造有利条件,让这一金融创新成果惠及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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