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政)“我以后不会再去找她们了,好好和小红(化名)处理这件事。”被法警带走时,满脸悔意的丈夫何某低下头说道。
小红与何某于2018年10月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更是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吵、冲突行为。2019年11月7日,被申请人何某与小红因离婚问题发生拉扯,造成小红受伤,同日,派出所向被申请人何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何某的实施暴力行为进行书面告诫。同年11月17日,小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小红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何某对申请人小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何某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小红及其相关近亲属。
本以为生活即将恢复往日的平静,然而,12月11日,因家庭经济纠纷,何某先后两次去了小红母亲的店里找妻子,在交涉过程中,两人又发生争吵,并乱砸东西,导致小红额头受伤。没过几天,何某又再次来到店里,不仅摔坏店里的物品,还对小红母亲进行谩骂。小红遂报警称自己被丈夫骚扰殴打,何某当日被传唤至派出所,并被移交至法院。
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何某采取了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庭后表示,该案是一起人民法院依法处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案件。之所以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主要是从事件动机、事件情节、悔过表现等综合方面考虑,何某在被派出所移交至法院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自我反省,并向法官承诺今后不再去找妻子及其家属,在处罚结束后愿走法律途径解决,悔过表现良好。因此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何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尚未构成犯罪,法院予以训诫,结合相关情节,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