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蒋磊)根据镇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日前,镇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市7个镇所辖11个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凌仁泉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副书记赵志强主持会议,并就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要求。
根据镇江市委统一部署,9月18日至11月20日,镇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市7个镇所辖11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调研,深入监督检查履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凌仁泉指出,2016年以来,丹阳市7个镇所辖11个村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本地实际,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巡察发现11个村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处理。
凌仁泉向丹阳市委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统筹城乡发展,补齐农村短板;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风”治理。向各镇党委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农村党建工作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各村党组织提出,要提升组织凝聚力、强化核心领导;要增强组织责任力、提高党建质量;要强化组织执行力、全面从严治党;要培育组织创新力、谋划乡村振兴。
赵志强就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督促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的思想自觉,各有关镇、村要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巡察工作和反馈意见,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的责任担当,市委将督促各镇党委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党委及被巡察村党组织要共同担负起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要深化成果运用,强化整改的实际效果,各镇党委及被巡察村党组织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查找原因、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会上,镇江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眭尔佳传达了镇江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我市导墅镇和访仙镇红光村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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