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骗取养老钱的犯罪行为

核心提示: 近日,丹阳市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以养老为名骗取老年人资金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全力保护老年人的血汗钱

重拳打击骗取养老钱的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近日,丹阳市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以养老为名骗取老年人资金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注册成立某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后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无实质性经营项目的情况下,以创办养老院需要资金为幌子,推出投资1万元/单,期限一年,投资1-5万,年利率12%;投资6-10万,年利率13.5%;投资10万元以上,年利率15%的投资养老营利模式,并通过组织免费旅游、口口相传等方式,虚假宣传养老项目广阔前景及丰厚资金回报,并称先投资的可以先选择养老院床位及房间,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陈某某、丁某某等179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30余万元,被骗者年龄最大已85岁。集资款大部分并未用于创办养老院,而是用于投资资金盘、开超市等,并一直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借新还旧方式来归还投资人本息,以掩盖其非法集资诈骗的本质。至2017年4、5月份资金链断裂跑路,被告人李某某造成117人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3362974.5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刑律,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予刑罚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因信息不畅、养生保健、子女不在身边、防骗意识不强等原因,社会上出现种种诸如营养保健、以房养老、投资返利等针对老年人的骗局、陷阱,让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遭受损失。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多和外界、子女沟通交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拓宽资讯获取渠道,同时社会、子女要更多关爱、照顾好老人,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科学养生。执法司法机关要积极执法亮剑,对各种市场乱象和针对老年人的消费陷阱、骗局不断加大监管和排查打击力度。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施治,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法治秩序,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安乐、祥和地欢度晚年生活。

符向军 岳为尧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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