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媛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日22时到次日8时禁玩网游,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时。同一网游企业提供的付费服务,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元/月,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50元。
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沉迷网游,可谓煞费苦心,但未成年人教育最终的落脚点,仍是父母的监护指导——国家给你的“熊孩子”铺好了一条走向光明的路,但走不走得下去仍取决于家长的本事。自己的“熊孩子”,还是得靠自己管。
其实,早在2007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就发布过《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要求网游的运营商进行防沉迷系统和实名认证的设置。然而通知发布过后,大量的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的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完美地钻过了政策盲区,继续沉迷网络游戏。
同样,此次规定的有效性也存疑。取消了夜间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的资格,会否导致他们将手机带进学校,在白天的正常上课时间“争分夺秒”地玩网游?而针对充值的规定中,16岁到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恰好处于高中的关键时期,大部分学生远离家长,寄宿学校,若其利用生活费进行大规模充值,该政策仍然无法禁止。
也就是说,虽然国家代替家长行使了对未成年人一部分的监护保护义务,但是在信息流通迅速的当下,上有政策,下有成千上万条对策。而国家的规定只是宏观层面的指导和约束,无法具体到对每一个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的监管。而这一对一的监管,无论是从情理上还是法律上都是监护人的责任。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是这项规定下最为有力的执行者。家庭教育在孩子未成年时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方面,由于接收的学生众多,而老师的数量远远不够,这种一对多的状态下,其教育和管理难免会有疏漏。但一个家庭只有自己的孩子需要监管,并且身为亲人,当更为了解自家孩子的脾气秉性,因材施教,才是防止其走向歧路的良方。
此外,禁令本身也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根本。常言道,堵不如疏。当下的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种类越来越繁杂,面对的诱惑也越来越难以甄别。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只想挖空心思让未成年人玩的时间越久,花的时间也多。而只有让未成年人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其自身面对诱惑的自制力,提高其对于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才能使其在以后的道路上不再重蹈覆辙。而这样观念上、思想上的教育,则需要家长进行言传身教,用正确的是非观指引未成年人,让他们自觉主动地离开诱惑,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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