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微信“红包接龙”损失千余元

核心提示: 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市民李先生过得有些憋屈。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被一位老乡拉入了一个微信群,稀里糊涂地参与了群内的“红包接龙”游戏,结果竟“赔”了1000多元。他的妻子认为他这是在参与赌博,他对此感到不解:抢几个红包也是赌博吗?

男子玩微信“红包接龙”损失千余元

律师:“红包接龙”微信群的组织者或参与者若以营利为目的,就可视作网络赌博

网络漫画图

本报讯(记者 马骏)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市民李先生过得有些憋屈。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被一位老乡拉入了一个微信群,稀里糊涂地参与了群内的“红包接龙”游戏,结果竟“赔”了1000多元。他的妻子认为他这是在参与赌博,他对此感到不解:抢几个红包也是赌博吗?

李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平时做些小生意,也能挣点钱,但家里有一双儿女还在上学,生活负担并不轻,所以平常能省则省,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多花。国庆长假期间,回到老家过节的他被一位老乡拉进了一个多数为陌生人的微信群中。在进入该微信群后,李先生发现大家正在玩一个名为“红包接龙”的游戏,李先生了解到,按照游戏规则,每个“拼手气红包”的金额为200元,分成若干份,抢到最小金额的人接着发。李先生告诉记者,看到群里一个个红包不断发出来,他条件反射般的去点了,这一点,便加入到了游戏之中。李先生说,在别人发的前几个红包中,他一共抢了近100元,每次都不是“最后一名”,无需发红包,尝到甜头的他很快便进入了“游戏状态”。然而,让李先生没有料到的是,好运来得快,去得也快。

“后来连续好几次我都抢到了最小金额,200元的红包,竟然只抢到一两元钱,就连着发了几个红包,然后想着继续玩下去,说不定再玩几把就能回点本。”李先生说道。就这样,他们这个游戏从当日晚9时许一直玩到次日凌晨3时许。不知不觉中,李先生在群里“赔”了1000多元。李先生表示,他并不是这个游戏中最“惨”的玩家,“最‘惨’的输了2000多元,运气最好的赢了近2000元,其他人的输赢都在一两百元之间。”在得知此事后,妻子责备了他,认为这就是在赌博。对此,李先生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这“红包接龙”比玩纸牌、麻将输赢还要多,到底算不算赌博呢?

对此,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丁斌律师认为,微信抢红包是当前较为普遍的一种娱乐方式,逢年过节或者是生日之际,亲朋好友之间一个红包的问候,有时可能比一条祝福短信更能活跃气氛。不过,凡事皆有度,“红包接龙”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就可被视作网络赌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超过5000元、赌资数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超过20人的均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丁斌表示,由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抢红包是否构成赌博,关键要看微信群的组织者或者参与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是对行为人主观意识的一种判断,这种判断的依据是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如果李先生加入的是一个专门抢红包的群,人数众多并且群里发的红包数量多、数额大,便涉嫌赌博。丁斌表示,从李先生的遭遇来看,在日常生活中,最好不要参与陌生微信群中的抢红包游戏。此外,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仅是亲朋好友间的小额红包互发,不涉及违法,是可以放心参与的。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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