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符向军)27日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在我市联合召开“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10余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
民间借贷、“高利贷”与“套路贷”有本质区别,“套路贷”是指出借人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金额虚高“借贷”协议、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债权债务,往往存在非法讨债情形,已成为黑恶势力敛财的主要手段。民间借贷拓宽了市场主体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融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对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然而,当前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给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据悉,近年来,镇江全市法院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甄别,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切实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扎实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下一步,镇江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取得实效。
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4个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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