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邵佳婷)
俗话说“不作不死”,陆某在外有外遇,长期不顾家,妻子魏某某提起离婚诉讼,陆某的父母不但没有记恨儿媳,反而支持儿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审理查明,魏某某和被告陆某于2005年初相识恋爱,同年12月登记结婚。因魏某某身体原因,婚后一直未生育。双方于2013年5月收养养女陆小某。陆某在此期间在外认识第三者,长年在外与第三者同居生活。魏某某前去劝阻,陆某不但不改正反而责骂、殴打她,由此双方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
此时的魏某某还想挽留这段婚姻,于是跑了多家医院诊治,得知可以通过治疗生育,她将这个好消息告诉陆某,可对于已有婚外情并与女方非婚生育的陆某来说,根本不算好消息,他拒绝和魏某某生育。
更让魏某某失望的是,陆某不但不回家,还于2018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她离婚,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陆某依然没有和魏某某和好,双方各自分居,陆某仍然在外和第三者同居。
今年7月,失望透顶的魏某某向法院起诉,起诉称由于陆某的过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家庭关系无法维持,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双方共同建造的一栋三层楼房及征地补偿款30万元等夫妻共同财产。
在法庭上,陆某辩称,该栋三层楼房及征地补偿款30万元是家庭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主审法官到陆某家中对其父母进行调查。陆某的父母对儿子不忠诚不孝顺的行为非常失望,他们告诉法官,一直劝说儿子回家安稳过日子,可他就是不肯,让儿媳受委屈了,他们支持儿媳的行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对楼房的建造及资金来源进行了说明,对30万元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进行了解释。
法院根据调查结果,确认三层楼房及征地补偿款30万元属于魏某某与陆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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