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大猫出没”被拘留一点也不冤

核心提示: 针对网上出现“金钱豹在某村玉米地附近出没”短视频一事,河南省南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27日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查明,此视频系赵某某在其微信群中发送的虚假视频,警方依法对赵某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

本报特约评论员 符向军

针对网上出现“金钱豹在某村玉米地附近出没”短视频一事,河南省南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27日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查明,此视频系赵某某在其微信群中发送的虚假视频,警方依法对赵某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

在微信群中移花接木,编辑发布了一条“金钱豹出没”的虚假视频,并配音提示“大家小心”,似乎就是无聊之余,和熟人、好友们开一个玩笑,没什么大不了,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看起来有些“小题大做”,挺冤的。其实不然。

在38种猫科动物中,金钱豹(花豹)和老虎、狮子、美洲豹(虎)等大型猫科动物,经常被人们统称为“大猫”,具有体型硕大、攻击性超强的特征,相对其他猫科食肉动物来说,对人类、牲畜等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具有危险性。如果人们在野外行走时突然遭遇“大猫”挡道,不但会受到极大惊吓,更将面临极大的生命安全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赵某某虽然只是在自己的微信群中发布了一个“大猫出没”的虚假视频,但由于事关公共安全,且“有图有视频有真相”,还有“大家小心”的“善意提示”加持,非常具有渲染性和迷惑性,在不明真相的微信群友多次转发、传播之下,短时间内势必会在很大的范围中蔓延开来,让谣言犹如“病毒”一样裂变扩散,许多人“谈猫色变”,造成社会群众极大恐慌,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扰乱、破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可见,公安机关对“大猫出没”虚假视频及时通报辟谣,安抚民心,并对赵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完全依法有据,处置及时正当。对赵某某本人来说,不但教训深刻,付出了严重的法律代价,也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枉。

赵某某以身试法,玩火自焚,并不值得同情。同时此事也再次警示人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在畅游网络、享受信息网络时代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遵守好《网络安全法》等网络领域的“基本法”,不利用网络聊天群组传播法律禁止的信息内容,不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维护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好公民和公共信息安全,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好绿色、安宁、健康、有序的网上家园。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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