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暂不调整

核心提示: 连日来,商业银行将于10月8日起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不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暂时维持原本水平。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彭国水)连日来,商业银行将于10月8日起实施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不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暂时维持原本水平。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由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一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都比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优惠不少。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个人利率水平具体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3.25%。

尽管我市公积金贷款利率暂不调整,但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市民的刚性购房需求、缓解公积金资金紧张局面,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日趋严格。据悉,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保留不低于公积金“月缴存额”的12倍。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第三次不贷款。另外,由于目前个贷率居高不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根据贷款申请与资金状况贷款发放采取轮侯制。

责任编辑:汤鹄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