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静
给车子投保后发生意外,理赔时并非高枕无忧。驾驶员酒驾、醉驾、毒驾、过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未年检……常见的拒赔理由众多。保险公司上述拒赔理由合理吗?哪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本报整理几个典型案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示。
案例一
因特别约定条款拒绝赔偿
【案例简介】
2016年4月,王某为其奥迪车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保险。保险金额34万元人民币。因为新车,投保单上没有填写牌照号码。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正本“特别约定”一栏中盖上了红色长方行图章,其内容是“领取牌照三日内通知保险公司,过期不负保险责任”。
但王某从交警部门领取牌照后一直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后来,该车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损失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王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认为:王某违反了“特别约定”中的义务,做出了拒绝赔偿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第十九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
本案例中保单载明的“特别约定”是合同的要件,是合同的基础。如果投保人违反该约定,保险人可以宣布保险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之所以约定该项内容,其原因是保险车辆应当具有其合法的手续,如果没有牌照号码,被保险人和其他人员有可能利用该保单进行欺诈,将别的车辆冒充保险车辆来索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也有类似规定,所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案例结论】
王某履行“特别约定”的义务是轻而易举的。在公安机关核发牌照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讲明牌照号码,或者开车到保险公司说明,对王某而言都不是件困难的事。由于王某没有认真阅读和学习保单规定的义务,痛失保险赔款。其教训应为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吸取。
案例二
汽车起火烧毁遭保险公司拒赔
【案例简介】
2017年3月,吴先生买了辆新车,当天到保险公司投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两项主要险种,再加车上责任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划痕险等,一共交了7000多元。一天,吴先生在行驶途中车头引擎盖四周突然冒出浓烟,他关掉点火开关跑下车,在旁人帮助下打开机盖,用灭火器喷射灭火,后110和119赶到现场,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说,起火原因不明。之后,吴先生向保险公司报险,公司因“起火原因不明”,拒绝理赔。
【案情分析】
车险种类多,主要有基本险和基本险后的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而附加险项目常见的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等。按《车辆保险条例》规定,车辆损失险只对汽车在以下5类情况发生的损坏负责: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吴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
【案例启示】
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燃更经常发生。因此,保险人员建议4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案例三
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相应免责
【案例简介】
2014年7月某个深夜,赵某驾驶汽车驶到路口时,与对面刘某驾驶的无牌轻便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赵某借着夜色逃逸。刘某报警后,被警方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他住院17天,共花费医疗费3万多元。经司法鉴定,刘某所受的伤为十级伤残。交巡警大队对此次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不负事故责任。
经有关部门事后查明,肇事车的车主并非赵某本人,赵某系修理厂技师。当时,他背着车主偷偷将车开出修理厂兜风,导致事故发生。为了避免此事被修理厂及车主发觉,所以事发后他开车逃走。
之后,刘某将赵某、车主及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连带赔偿自己因车祸造成的损失。
【案情分析】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该公司只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赵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因逃逸行为属于商业三者险列明的免赔事由,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商业三者险项下的赔付责任。车主也觉得很委屈,她将爱车放在车行维修,然后就去外地出差了,赵某未经她允许把车子开出去,给车辆造成很大损伤。她也是受害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主并非实际侵权人,因此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范围内,对赵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计算认定,保险公司应赔偿赵某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合计9万多元。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理赔。
该院同时认为,虽然肇事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但由于事故发生后,赵某逃逸,致使本事故由赵某负全部责任。因此,刘某损失3万多元,应由赵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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