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民一)丈夫认为女儿生病夭折是妻子照顾不周所致,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袁某(男)与金某系同乡,经人介绍,两人于2018年1月份谈恋爱,同年5月份,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9年1月,金某生下一女。由于两人认识时间较短仓促结婚,加之脾气、性格不合,女儿满月后不久,两人便因生气开始了分居生活。袁某也只身前往南京打工,对妻女很少过问。2019年5月,不到半岁的女儿因呼吸、循环系统衰竭不幸去世。由于怀疑女儿的死亡是因金某照顾不周所致,夫妻间的矛盾遂进一步升级。袁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之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均不得提出离婚。因自2019年1月金某生育女儿至今尚未满一年,故对袁某提出与金某离婚的主张不予支持。遂依法裁定驳回了袁谋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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