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领走前妻工资 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核心提示: 一对在离婚时没有对簿公堂的夫妻,离婚后,却因前夫领走自己的工资,女子将前夫告上了法庭。日前,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夫妻”间的不当得利案件,裴某自愿返还王某不当得利现金18657元,王某也撤回了起诉。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立)一对在离婚时没有对簿公堂的夫妻,离婚后,却因前夫领走自己的工资,女子将前夫告上了法庭。日前,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夫妻”间的不当得利案件,裴某自愿返还王某不当得利现金18657元,王某也撤回了起诉。

王某(女)与裴某于2016年10月结婚,2018年6月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虽然离了婚,但两人的关系还不错,并没有老死不相往来。离婚后,双方外出又来到离婚前所在广东省某厂务工。2019年6月,王某因母亲生病,回家乡照顾。由于工厂是半年结算一次工资,2019年1月~5月的工资,王某就请裴某代领。

6月初,裴某回家看望父母,王某上门索要自己的劳务工资,但裴某不同意,

并否认了代为领取的事实。王某一怒之下将裴某告上法庭,要求裴某返还劳务工资18657元。

受理案件后,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立即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并告诉双方可以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起初,裴某矢口否认领取王某的工资。但在王某提交了领取工资花名册后,裴某顿时无言以对。法官抓住这个有利时间,做裴某的工作:离婚后王某务工所得的收入应属其个人财产,裴某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领取王某务工收入,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而且虽然两人离了婚,但是看得出感情还是比较好,不要为了这点钱而损害原本比较好的关系。

在法官的调解下,裴某惭愧地低下了头,当即表示全额返还王某的劳务工资。随后裴某到银行取了18657元,当着法官的面将钱返还给王某,王某也撤回了起诉。

责任编辑:汤鹄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