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民大病保险补偿18861人次
同比增长217.31%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孙涛)“多亏了大病保险,我们家才得以渡过眼前的难关!”日前,拿到大病保险20万元补偿的市民张先生,满怀感激地说道。
57岁的市民张先生和妻子黄女士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底,妻子黄女士在一次检查中突然查出来罹患恶性肿瘤疾病,医生说要治疗至少需要50多万元。这笔费用对于拿工资生活的张先生夫妻俩来说,真的是一个天文数字。为了挽救妻子的生命,张先生东拼西凑借钱给她治病。后来,一次偶然机会,张先生听说大病保险可以获得赔偿,便报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人保财险丹阳支公司进行咨询,获得了肯定答复说“大病保险赔款在报销时通过医保中心一站式结算、一并补偿”。今年5月,张先生拿到了这笔保险款,他们家的经济负担一下子减轻不少,妻子治疗起来开心多了,病情也已有了显著好转。
随着我市大病保障项目的日益普及,像张先生这样受益于此民生保障项目的市民数不胜数,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记者从大病保险的承保方人保财险丹阳支公司了解到,我市自2014年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该公司全力承保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此民生项目也切实体现了惠民的优越性。
据介绍,目前,我市大病保险的政策仍未改变:覆盖范围广,只要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享受;保障人性化,具体标准为每一自然年度每一个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2~5万元的50%、5~10万元的55%、10万元以上的60%进行赔付;医疗救助对象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段赔付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赔付年度封顶线为20万元。此外,大病保险的负担可以忽略不计,保费包含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里面,不需要市民另外支出费用。
统计显示,2018年度,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共有57.34万人,筹资标准37元/人,总保费2121.45万元;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总赔款2550.92万元;全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人次为18861人次、同比增长217.31%,补偿人数为3322人、同比增长25.69%。
为了尽可能方便城乡居民理赔,丹阳人保财险通过系统自动理算和对接等方式,密切配合医保主管部门,实现大病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我市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也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到参保地医疗机构申报,由参保地医疗机构统一报送医保中心审核,审核后由参保地医疗机构进行支付,一次性完成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无需提供二次理赔材料。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这一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将一直持续下去,今后可能根据我市经济和医疗等发展情况对于补偿标准等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