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妻信佛为由欲夺抚养权

核心提示: 离婚后,女子生一儿子,经司法鉴定,为前夫亲生子。前夫求子心切起诉变更抚养权,理由竟是前妻信佛,影响孩子成长。近日,法院审理了这一起案件。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政)离婚后,女子生一儿子,经司法鉴定,为前夫亲生子。前夫求子心切起诉变更抚养权,理由竟是前妻信佛,影响孩子成长。近日,法院审理了这一起案件。

原告郑某与被告彭某原系夫妻关系,2015年7月,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负担。原、被告离婚后,被告于2016年2月生育儿子小小。经司法鉴定,小小为原告的亲生儿子,被告对此予以确认。

庭审中,原告表示被告信佛,有念经、吃斋的习惯,对孩子成长有害,因此要求抚养儿子小小,被告只能每月探视一次。

被告彭某认为自己信佛不影响孩子的成长,且自儿子出生以来一直是自己照顾他,因此要求儿子归自己抚养,原告可以每周探视一次,其目前月收入四千多元,经济能力足以抚养儿子小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与原告离婚后生下儿子小小,经司法鉴定,原告确为小小的亲生父亲。原告主张被告信佛,不适合照顾孩子,对此,法院认为宗教信仰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且原告没有依据表明被告的宗教信仰会阻碍孩子的成长。本案中,小小现年尚幼,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原告离婚时已经取得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在双方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由每人各自抚养一个为宜;且被告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抚养儿子亦不存在问题。

综上,法院认为小小由被告抚养更为合适,同时因被告不需要原告支付抚养费,遂判决非婚生子小小由被告抚养,原告无需支付抚养费;原告可每周探视小小一次。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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