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鹏翔 通讯员 开轩)为纪念《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镇江市妇联日前组织镇江“老妈妈普法宣讲团”来到开发区党建园,开展“老妈妈普法进机关暨《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镇江市妇联主办,丹阳开发区妇联承办。
在宣讲活动中,江苏汇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镇江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孙晓逍,润州区检察院检委办主任、镇江市妇联执委、原润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现镇江市妇女权益维护中心负责人吴瑛,原润州区法院副院长,现社会公益组织“润语情感疏导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明等老妈妈普法宣讲团成员,分别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以典型案例对我国《继承法》《家暴法》《婚姻法》《交通管理法》中遗赠、如何面对家暴、夫妻共债及酒驾的危害等重点法条进行了解读,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随后,镇江市妇联副主席罗娟专门对《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的妇女议事会制度、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约谈制度等亮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开发区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妇联主席120余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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